仙台高等裁判所认定冈山货物运送公司的营业所长在其他员工面前的反复斥责行为与自杀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冈山货物运送公司的司机自杀事件,因长时间劳动和营业所长在其他员工面前反复斥责的权利骚扰原因所致,遗属以公司为被告向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诉讼,一审仙台地方裁判所仅认定自杀与长时间劳动存在因果关系,二审仙台高等法院在此基础上认定自杀与权利骚扰之间也存在因果关系,因此责令该公司和营业所长支付损害赔偿金。

发生有关权利骚扰方面的纠纷,是否构成权利骚扰将成为整个事件的论点。本案已发生自杀这样的惨剧,认定权利骚扰与自杀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本身已成为案件定性的关键,因此,探讨反复斥责行为是否构成权利骚扰倒不如针对更深层次的问题进行研究才可以说对判决结果有意义。

案例信息

仙台高等裁判所2014年6月27日判决

日文:http://update.labor-law.jp/179